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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在劳动合同里面体现的都有那几点?
发布者:秦直道律师事务所   |   发布时间:2018/9/12  |   所属分类:合同纠纷   |   浏览量:2498

  生活中相信每一个工作的人都会和劳动合同打交道,当我们的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,我们应该怎么办呢?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不用再和劳动者续签合同了?如果不续签合同,我们劳动者会有相应的赔偿吗?陕西善爱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为你解答.

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?


 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,是劳动者自己可以选择的,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.


 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,


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,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.


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:


  1、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(工资待遇等)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,终止劳动合同的,没有经济补偿.


  2、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(工资待遇等)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,终止劳动合同的,有经济补偿.


  3、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,终止劳动合同的,有经济补偿.


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:


  1、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.


  2、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.


  3、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,


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.


  4、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.

以上便是合同纠纷的内容,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,欢迎在线咨询我们陕西善爱律师事务所,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顾问专家进行线上回答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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